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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委编办“四举措”规范登记管理档案

发布时间: 2019-01-2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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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委编办“四举措”规范登记管理档案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群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档案管理,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中共灵寿县委编办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登记管理档案工作。

一是强化管理,落实责任。该办高度重视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条例》的要求,明确档案整理工作职责和任务,归档范围及要求,使全县党政群机关设立、变更、注销登记、重新申领证书、证书补领等材料有据可依。同时,落实责任,确定专人进行档案整理工作。

二是分类归档,便于查询。在档案整理工作中,对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归档、分类编码,并设立对应目录,加强档案资料管理,为单位和个人查询登记事项和登记公告方面的档案信息提供便利。

三是明确标识,美观规范。在每个档案盒上,标明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档案编码。同时,在档案柜上,按照档案顺序进行编码标识;按照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销单位分类进行名称标识,使人一目了然,达到了档案整理美观规范。

来源:灵寿编办
责任编辑:灵寿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