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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机关群团统一...

发布时间: 2018-12-2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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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工作,为机构改革大批量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息代码变更登记做准备,乐亭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工作“2+3+2”专项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下发“两个指南”
结合工作实际,重新审订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服务指南》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服务指南》,并下发至相关镇乡、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同时下发了作相关注意事项通知。
二、坚持“三个不予”
健全办理流程的标准化,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上级精神,坚持“三个不予”:一是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资质审核,事业单位应当满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才能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二是事业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予登记。三是对已撤销或者合并消失的事业单位,不再受理法人年度报告和法人变更登记。
三、明确“两个要求”
为了更及时的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对相关事业单位提出要求:一是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主动安排人员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对已撤销或者合并消失的机关群团部门单位,要主动来我局办理撤销申请,并交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二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丢失的单位要主动在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并公示后,再办理证书补领登记。机关和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丢失的部门单位要在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并公示,然后办理补领手续。
来源:乐亭县编办
责任编辑:乐亭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