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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点解读

发布时间: 2015-05-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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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点解读

 

近日,区委、区政府印发了《井陉矿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正式启动。此次改革重点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大部门体制和严控机构编制等方面进行,5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核心: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社会和基层活力

1、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坚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

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承接和落实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予实施。

2、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全面清理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及达标、评比、表彰、评估事项和检查活动,除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明确规定外,一律予以取消。

3、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放宽登记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

4、提升社会组织承接能力。加大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进一步向社会放权,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改善政府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

1、明确监管责任。市场监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执法。

2、改进监管方式。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着力规范市场秩序。

3、健全服务体系。强化政务服务,加强区、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室)建设,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功能,改进和创新服务提供方式。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梳理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公布权责清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2、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扩大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评价权。

3、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加快推进政府机关标准化和绩效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治理庸、懒、散、拖现象,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4、强化问责和责任追究。加大对影响发展环境、生态环境和城乡规划、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事故等重要领域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行政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重点: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组织结构

(一)与市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

1、组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区卫生局的职责、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调整区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将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井陉矿区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区政府管理。

3、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监督管理职责,区商务局的酒类食品、调味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组建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将区科学技术局的职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5、撤销区商务局,将其职责和机构并入区发展改革局。

6、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

7、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区旅游局牌子。

改革后,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18个(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直属事业机构1个。

 

 

                   (二)理顺职责关系,规范机构设置

1、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职责。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相同或相近的职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

2、严格规范政府机构设置。从严管理和规范设置合署办公机构、政府派出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进一步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机构规格和名称要规范。

(三)完善管理体制,统筹推进相关改革

1、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认真做好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衔接。配合省市拟定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等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并做好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的衔接。

2、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加强乡镇政权建设,完善乡镇政府功能。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职能,凡能下放给乡镇的,要坚决下放。

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优化配置执政资源

    (一)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全区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不得突破上级核定的总额。按时限要求完成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消化工作和党政机关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建立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的长效机制。

    (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效用

    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核准制度。加大动态调整力度,核减职能减少、工作任务不饱满单位的人员编制,加强事关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重大民生保障方面人员编制力量。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努力推动从养人养事转变。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为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认真遵守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制度,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和考核审计内容,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来源:矿区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