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区圆满完成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管制约,开平区编办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提前圆满完成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成立领导小组。2014年6月26日,开政办函【2014】22号通知要求,对开平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戚永和同志担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编办,办公室主任由区编办主任兼任。2、建立机构、明确职责。根据2014年6月30日《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的通知》(唐机编办【2014】141号)文件要求,开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7月15日下发开机编字【2014】07号文件,开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主要负责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登记备案、取消调整、目录编制和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人员。
二、强化措施、精心组织
区政府分别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工作的通知》(开政办函【2014】33号)、《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函【2015】15号),2014年10月21日,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戚永和同志参加了会议,并要求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时间制定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随后又召开两次调度会,保证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编制质量和效益。
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区编办印发了《关于上报行政权力清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开平区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指南》,围绕部门行政职权清理的范围、梳理部门行政职权依据、行政职权类别及梳理口径、行政权力清单要素等内容,专门做出重点解释和说明,统一了标准,统一了口径,为规范行政权力清单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以会代培、电话咨询等形式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基本任务、基本原则、基本方法。
三、依法依规、全面梳理
各部门以法律、法规和规章,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三定”规定确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对本部门现有行政职权、责任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凡是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原则上全部取消”等原则,对各项行政职权进行了清理和规范;按照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的要求,对存在职权交叉管理分散等情况进行了整合。
在梳理过程中,为保证清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区编办会同区法制办、区审管办等部门,以“简政放权、规范行权、监督用权”“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为重点,在各部门自查清理本部门行政职权、权力运行流程图及责任清单上报的基础上,结合衔接上级下放、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要求,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审核汇总。对行政职权,责任项目逐条逐项,严格依据《工作指南》,与各单位反复沟通修改确认,最后经区法制办三次合法性审核,共确定区直37个部门1927项行政权力、995项责任项目,并形成了《开平区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开平区区政府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开平区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四、广泛宣传、接受监督
利用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唐山市开平区编办.政务网、区政府各部门本部门门户网站及办事服务大厅公开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责任清单。同时,在区主要新闻媒体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向社会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公开了电子邮箱、电话及邮寄地址,以便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唐山市开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