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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布区直部门及乡镇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May 22, 2023 10:02:24 AM 作者:冀州市编办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 

为确保权责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发挥权责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河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衡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和《冀州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的有关规定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区有关部门区直各部门和乡镇权责清单进行了编制审核现将权责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权责事项梳理编制情况

1、本次公布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包含行政权力事项2551项(其中行政许可209项、行政处罚1677项、行政强制116项、行政检查267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21项、行政奖励24项、行政确认105项、其他类99项、行政备案22项)。

2、本次公布的10个乡镇权责清单包含行政权力事项1670项(其中行政许可220项、行政处罚900项,行政征收40项、行政给付260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确认180项、其他类60项)。

二、工作要求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权责清单公布后,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清单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市场监管,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2、加大宣传力度。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权责清单的宣传工作,争取多种途径,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内容,广泛发动干部职工进行宣传普及,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真正打通区乡两级权责清单的“最后一公里”。

3、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部门要以本单位名义将权责清单通过文件、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管。权责清单公布后,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包括上级委托下放、取消等情形,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权责清单事项意见,按程序作相应调整后予以公布。

4、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政府办公室负责将权责清单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同步编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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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权责清单.rar乡镇权责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