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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编委办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四三一”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 2017-04-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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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从严杜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私设机构、违规进人、人员混岗使用等情况的发生研究制定了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就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管理的通知》,建立了“四三一”长效机制加以管理。具体如下:

“四”:就是按季度每年四次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是否于“三定”规定批准相一致。采取“一看二审三核对”方式进行。一看,就是查看单位挂牌设置的机构与单位“三定规定”批准设置的机构是否一致;二审,就是审查单位职工花名册、抽查单位的签到表,核实单位人员和机构与编制部门掌握的情况是否一致,并且召开全体会议对单位“一把手”在私设机构、违规进人、人员混岗使用等方面进行测评(简称“三审一评”)。三核对,对审查情况与单位“三定规定”以及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的掌握的人员名单进行核对,审查是否存在违规私设机构、违规进人、人员混岗使用等情况。

“三”:就是单位自查、联合检查、不定期审查

    单位自查:就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要求各单位对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等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编办备案。对查出的问题,要注明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联合检查:每季度末县编办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成立三个联合检查小组,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按照“谁监督、谁负责”原则,检查结果由小组组长签字存档。凡查出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按程序移交纪委,追究责任人责任。

    不定期审查:为了防止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规避集中检查、私设机构、违规、混岗用人。我们在抓好集中检查的同时,又采取事先不通知、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办法,不定期抽查单位的机构设置情况,凡是在不定期抽查期间发现问题的,我们将直接移交纪检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就是实行机构编制“一把手”负责制

明确规定,机构编制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凡是在机构编制出现问题的,将直接追究“一把手”责任。

取得的成效

一是规范了单位机构设置,遏制了单位挂牌不规范问题。通过检查今年共查出3个单位存在挂牌不规范,2个乡镇不挂牌、1个单位未严格履行报批程序设置机构。对挂牌不规范的我们当场摘牌;对未挂牌乡镇,我们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未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的机构我们当场摘牌。

二是树立了机构编制的权威。通过监督检查,有效宣传了机构编制的有关政策,提高了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让更多的干部职工了解掌握了机构编制的一些最基本的政策规定,让单位认识到机构编制是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有效遏制了一些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是实现了由例行常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向全员常态监督检查的督查方式转变。实现了机构编制督查内容由单一的机构编制督查向职能和机构编制督查并重的转变。实现由简单督查向形成督查配套机制转变。

来源:鸡泽县编办
责任编辑:鸡泽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