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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坚持“一三五”工作法 严控机构编制...

发布时间: 2017-04-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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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黄骅市围绕“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总目标,坚持一条红线,完善三个机制,狠抓五项工作,严控机构编制总量,挤掉机构编制“水分”,确保了控编减编工作顺利推进。 
    一、坚持“一条红线”,建立制度体系。黄骅市以2012年编制底数为红线,按照阳光、公开、透明思维,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先后出台《打造阳光人事的实施意见》、《黄骅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和《黄骅市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黄骅市机构编制工作文件资料汇编》,使黄骅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完善三个机制,规范运行程序。一是会议制。凡涉及机构、编制、人员等事项,根据编委会议事规则,按照相关程序报编委会审议。二是纪要制。编委会召开会议审定相关议题后,形成会议纪要,各部门依据会议纪要内容严格执行,并将纪要及时归档留存。三是公开制。凡涉及机构编制重要事项决策,全部印发“红头文件”广泛发放,并且在黄骅微信群、“黄骅在线”网站等平台上进行公示,做到决策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同时,落实机构编制有关情况向人大报告制。 
    三、狠抓五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一是阳光实名制。编制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在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下,对涉及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进行细致审核。二是“五人”会签制。凡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工作人员,在不超编制限额的情况下,属党群系统的,由市长、常务副市长、组织部部长、财政局局长、编办主任“五人”当面会签批准;属市政府系统的,由市长、常务副市长、人社局局长、财政局局长、编办主任“五人”当面会签审批。三是清人核编制。每年4月和10月份,由编制部门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经费情况进行审核清理,形成报告上报市编委。财政部门每月发放工资之前,先由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提供各单位变动人员名单,财政部门核实无误后,发放工资。四是机构编制审计制。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单位审计的重点内容。具体审计是否存在超出行政编制总额、事业编制总量核增编制行为,是否存在超职数和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等。五是编制使用核准制。凡机关事业单位空编进人必须填写《编制使用申请表》,满编、超编单位一律不得进人。坚持年度编制预算制,严格控制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人数,将年度编制使用数量控制在自然减员数量之内。

来源:黄骅市编办
责任编辑:黄骅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