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港区机构编制网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

发布时间: 2017-05-02 点击次数:?
【字体:

海政办通〔2016〕77号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港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总体部署,区政府各部门编制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已经区政府审定同意,现予以公开印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区政府各部门要在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通过本部门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全面公开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海港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二、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及时提出本部门公务服务事项调整意见,区审改办统筹进行动态调整,实现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

三、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实现集中办理

区政府各部门要在本通知下发后30日内,要按照“能进则进、宜进则进”原则,将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各部门办理的,要推行一窗受理和网上办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附件:1.海港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2.海港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23日

 

附件1海港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xls

附件2海港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doc

 

 

 

 

 

 

来源:海港区编办
责任编辑:海港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