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细则》第58条规定,河北省反邪教协会秘书处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2130000MB1265019U);河北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宣传教育中心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2130000MB1265043C);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车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2130000MB1439891K)已经废止,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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