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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第[2018]33号(重新申领证书)

发布日期:2018-07-03 信息来源:河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下列事业单位已经河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

 

 

 

 

 

 

 

新申领证书,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公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田嘉宁

开办资金 

1632.5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着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负责做好政务往来、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提供信息等方面工作;负责我省开展省际间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联络、接待、协调、落实工作;负责省领导、省有关部门公务活动的接待安排;负责与中央国家机关和驻地的联系,发挥窗口、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宣传河北工作;负责各设区市和省直有关部门驻京机构的协调联络工作;管理办事处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驻地政府指派的工作。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路1号世纪莲花酒店东区二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000K00001957Q

举办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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