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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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农村金融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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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的变更 |
河北省农村金融服务中心(原:河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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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
金融、保险支持农业的政策研究 研究制定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及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提出财政促进金融、保险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支持政策推进与管理 协同推进财政促进农村金融改革 资金需求调研,搭建融资平台,拓宽农业融资渠道 组织推动金融、保险支持现代农业和畜牧业发展,协调推进农村“双基”共建信用工程,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融资 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原: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拖拉机及驾驶员牌证照、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证照的审核发放;组织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进行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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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300004017024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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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北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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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的变更 |
财政补助(原:非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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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30000795487771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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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公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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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的变更 |
石家庄市鹿泉区鹿岛V谷科技工业园21号楼(原:石家庄市华安街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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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30000564862415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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