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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三强化”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1-07-27 信息来源:新乐市委编办

强化学习宣传,维护制度权威。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政策法规纳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相关内容和省市要求,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确保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入脑入心。通过新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机构编制网等平台,大力宣传机构编制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扩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持续筑牢广大干部机构编制法规不能违、不敢违的思想防线。

强化部门自查,深入查摆问题。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组织各部门迅速开展自查。同时,从党管机构编制情况、机构管理情况、落实行业重点领域改革情况和人员编制、职数、职务名称管理等四个方面,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在此基础上,由市委编办牵头,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成立监督检查组,随机实地检查8个党政机关、4个乡镇和1个群团部门,现场反馈3类7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督促立行立改。

强化统筹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审计、巡察等六部门协商工作机制,明确监督工作责任主体,强化责任归口意识,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化、长效化。定期召开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联动调度会,将日常检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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