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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扎实做好向县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后续工作

发布日期:2016-06-08 信息来源:秦皇岛市编委办

       今年以来,秦皇岛市按照“能下放全部下放、能委托一律委托”原则,在前期简政放权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县区下放了228项市级行政权力。放权力度之大、含金量之高、涉及面之广前所未有。行政权力下放后,市审改办协调各部门持续跟进,确保行政权力下放后接得稳、管得好。
       一是建立无缝对接制度。组织协调市直部门充分发挥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优势,主动与各县区进对接,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各县区制定承接方案,配齐配强人员力量,通过密切交流和无缝对接,有效解决权力下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市直部门对放权事项逐个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明确放权后的监管责任,充实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实现由行政权力的具体实施者向行政权力运行监督者的转变。
       三是实施放权跟踪问责。明确市政府督查室、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就衔接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不认真执行市政府有关规定,承接下放不到位、不及时以及明放暗不放等行为的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市监察局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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