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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编委办三个维度 抓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2016-08-11 信息来源:滦平县编委办

       滦平县编委办以机关作风整顿暨优化发展环境为契机,从主体、范围、流程三个维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开展,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审批主体上,下放和管理两手抓,做到相互促进。一是上级取消下放“接的稳”。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从2013年至今,共衔接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9批次共计247项,其中,衔接国家取消事项50项,下放事项1项;衔接省取消事项8项,下放事项39项;衔接市下放事项121项;调整前置审批为后置审批事项21项,明确为后置审批的事项1项。二是自主放权“含金量高”。在遵循依法合规、权责对等、有效衔接、协调一致等原则的基础上,经与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反复协商,在2011年下放27项权利的基础之上,2016年再次向乡镇下放了16周岁以下公民姓名变更、小微企业减免税审批等4项行政权力。三是谁来管,怎么管“压的实”。多次召开研讨会,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衔接上级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县本级向乡镇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等文件,推进我县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切实做到“接得住、管得好、放得下”。
       二、审批范围上,内涵与外延共界定,做到清晰一致。一是建立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完成46个部门,共469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在县机构编制网、县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真正做到清单以内是本分,清单以外无审批。二是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针对6个部门、31个岗位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依法制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各项自由裁量权力的行使范围、条件、标准等进行细化和量化,分档设限,缩小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三是杜绝交叉重叠。对高度概括性的17项审批权进行具体细化,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厘清上下级及同级权力边界,杜绝职责交叉、职责不清,实现各行其职,各担其责。
       三、审批流程上,瘦身与塑型同步走,做到有机统一。两清理。清理行政审批要件。对保留的330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标准、办理范围进行了逐项审核,并对事项办理过程中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时的内容、要点、标准等基本要素,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指导各部门重新制定了330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33个工作审查细则和33份受理单。清理中介服务。制定并制发我县《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方案》,并组成审核调研组,对照国家、省、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和县政府部门保留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指南,梳理出我县18个部门,65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98项中介服务事项,提出了清理规范意见。两集中。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股室集中、行政审批股室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联合县法制办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对我县的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重新进行了梳理审核,共梳理出涉及进驻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部门21个,准备进驻行政许可事项222项,准备进驻公共服务事项95项。一目录。在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的基础上,以满足群众实际需要为目的,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县级办理范围、收费依据及标准进行审核,补充到行政许可目录中,并以县政府正式发文形式印发了《滦平县本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进一步提高了行政许可办理公开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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