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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满族自治县创新编制管理 实施编制备案制 助推公立医院改革顺利推进

发布日期:2016-10-20 信息来源:宽城满族自治县编委办

       为促进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破解公立医院人员编制与卫生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宽城满族自治县创新编制管理,实施编制备案制,助推公立医院改革顺利推进。
       一是明确核定办法。按照实际开放床位1:1.4的比例核定医院编制备案总量基数。县级公立医院根据上述标准、综合考虑医院级别、床位数、床位使用率等各方面因素研究提出人员控制数方案,经主管部 门审核后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二是规范备案流程。对县级公立医院的人员控制总量、新进人员计划、新进人员实行“三备案”。即:医院根据级别、床位数、床位使用率等情况确定人员控制总量方案,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合理确定新进人员计划,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医院根据计划制定招聘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完成后及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三是明确备案人员。纳入编制备案制和实名制管理范围的人员为县级公立医院的医护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政府购买服务和临时聘用人员。
       四是强化备案责任。县级公立医院院长是编制备案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规模的确定、实有人员规模的控制负全面领导责任。对于超出标准核定人员控制数、超出控制数规模聘用人员,由机构编制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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