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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编委办开展市级政府规模研究

发布日期:2016-11-14 信息来源:廊坊市编委办

       近日,廊坊市编委办组织相关人员,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从政府职能规模、机构规模、人员规模、行政费用规模四个方面对政府规模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依据相关政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合理规范政府权力。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权力是调整政府规模的根本要求。大力推行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两个清单”制度,梳理政府职责,按照政企分开、总量精简、结构调整、提高效能的原则,该强化的职能必强化、该下放的权力下放,该撤并的机构坚决撤并,并对政府权力结构、权力分配、权力运作做出新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规范。
       二是着力推进机构改革。机构改革是调整政府规模的必然途径。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进机构改革,结合本地实际,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完善体制机制,科学调整机构人员结构,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
       三是加强编制管理。首先是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严格在上级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和事业编制总额内配备人员。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编制。严格控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非领导职务严格按规定配备。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清理、解决编外用人问题。深入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对“吃空饷”问题严重的单位,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的同时,重新从严核定编制,严格控制新进人员。其次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效用。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加大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核减职能减少、工作任务不饱满单位的人员编制,加强事关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重大民生保障方面的人员力量。行政机构采取撤一建一或撤二建一的办法动态调整,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各类事业单位。探索在总量内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调剂使用编制,结合简政放权、重心下移,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防止挤占、挪用乡镇基层和一线人员编制。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加快形成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对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由政府设立公益岗位的方式完成。
       四是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完善公务员制度是推进机构改革,构筑政府合理规模的重要保证。历次机构改革实践证明,人事制度与政府规模和机构改革最为密切。精简的机构需要一支精干的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否则,精简之后又会膨胀起来。因此,必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把好行政人员的“进口关”,顺畅行政人员的“出口关”,使优秀人员脱颖而出,提高整个公务员队伍的总体素质,使之适应机构改革和构筑政府合理规模的新形势。另外,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职业成本和风险,消除政府的“经济租金”,消除行政权力的经济值和政府工作人员获取非法收入的可能性,建立各种责任机制。当政府工作人员的职业成本收益与其他劳动者的成本收益相近后,社会总劳动力在政府部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配置就会自动保持合理的动态平衡,政府规模膨胀将会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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