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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满族自治县运转“四个环节”强化“两个清单”动态管理

发布日期:2016-11-30 信息来源:宽城满族自治县

       为规范政府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宽城满族自治县积极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在“培训、调整、监管、追责”上做到“深、细、严、狠”。
       一是培训深。搭建平台,创新载体,发挥党校阵地作用,通过办班、讲座等形式对业务人员进行深层次的培训,让承办人员达到精通的水准,在通晓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同时,准确掌握“两个清单”的相关因素,理解行政权力的含义,明白行政权责清单内容、行政权责清单调整对象和行政权责清单调整内容,清楚县直各部门、县编委办和县法制办在权责清单调整中的职责,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运用自如,为调整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二是调整细。因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或修改、承接省级和下放县级的权力以及单位机构和职能调整等原因,承办人员要根据不同的情形对“两个清单”做出相应的调整,掌握哪些是需要增加的权力事项,哪些是需要调整的权力事项,特别是需要变更的权责清单要素,行政权力的实施依据和运行流程、权力事项的名称、承办机构、法定时限、实施条件、收费依据及标准、权力事项部分调整、合并或分设等都要一一调整,不能落项。对多年未开展或没有具体实施对象即所谓的“僵尸”事项没有纳入调整清单目录。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调整“两个清单”2次,增加行政权力76项,调整行政权力91项,变更权责清单要素15项,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文广新体局因单位合并,行政责任清单做出相应调整。
       三是监管严。拓宽社会公众参与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渠道,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方面及时把调整后的清单在《今日宽城》、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电视台、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布,便于群众知晓监督;一方面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对保留、取消、承接、转移的权力事项,以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细则,明确监督管理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等内容。另外建立公众投诉举报受理和督办机制,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设立举报箱。
       四是追责狠。完善县监察、法制、审改、政务服务等部门联席会制度,对两个清单运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对行政权力事项的设定依据或权责清单事项要素已经发生变化但未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申请调整的、未按规定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相关信息互联互通的、未按规定制定并落实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细则的、未按规定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基准的,凡发生此类事项,对主要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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