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编委办积极推进“阳光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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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07 信息来源:海兴县编委办
一是做到宣传常态化。充分利用网站、宣传版面、微信群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做到制度管理规范化。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编制使用核准制度、股级干部职数管理制度、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制度、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等。
三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化。大力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公开公示工作,依法依条例公开机构编制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公信力。行政许可目录清单、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及收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等动态调整后,做到及时在县政务网公开。
四是做到管理程序化。对涉及机构变化、编制增减、职能调整、人员流动等事项,从受理审核、调研论证到开会酝酿、讨论决定、行文办理及整理归档等各个环节都坚决按照要求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