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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编委办“五个一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发布日期:2017-03-17 信息来源:青县编委办

       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沧州市青县编委办实行“五个一批”,管好用活编制资源,积极主动消化超编,确保“只减不增”目标实现。
       一、加强管理空出一批。规范编制使用日常管理,对各机关事业单位自然减员及时办理人员出编手续,防止出现人员减少但编制空不出来的问题。尤其是加强监督检查和机构编制核查,近年来通过处理“吃空饷”、占编不在岗等问题,劝导辞职、单位辞退、直接消编人员13名。
       二、主动分流消化一批。结合实际,主动与组织、人社部门配合,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将超编、混编人员分流到缺编单位。近年来共分流超编和混编混岗人员211名。
       三、编制调整优化一批。为解决编制使用“供需”矛盾,解决事业单位超编问题,及时对同系统内事业单位编制进行调整。近年来,动态调整事业编制526名,涉及单位106个,该县事业单位超编问题已全部消化到位,同时大大提高了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
       四、创新管理解决一批。抓住机构改革契机,优化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整合行政事业编制53名,调剂到安全、环保、市场监管、文化等重点领域和超编单位。加大事业单位整合撤并力度,通过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土地整理储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机构的整合,收回空余编制16名,全部用于民生领域和基层一线。实行“编随人走”的动态调整机制,既满足人员流动需要,又解决编制短缺问题,同时避免新的超编进人。
       五、购买服务进入一批。对机关事业单位新增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和临时性工作以及新的服务事项,不再采取新增核定编制的办法,而是通过核定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或是整体外包的方式予以解决。
       同时,实名制信息的审核、公示和“两证”的下发,使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息由秘密转为公开,由极少数人管理转为大家共享,机构编制更加公开透明,有力地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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