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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编制公开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

发布日期:2017-03-30 信息来源: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

       为提升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要求,着力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编制完成《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唐山市丰润区2016年版)》。
       一是及时部署,确保衔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下发后,该区编委办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做好对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衔接工作的通知》,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明确专人,对《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通用目录》中的涉及366项有关事项,逐项研究,逐项核对,逐项衔接。
       二是明确原则,严格审核。按照省、市要求,该区编委办始终坚持六项衔接调整原则,对各单位提出的衔接调整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对衔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反复讨论、充分会商,直到达成一致意见。唐山市丰润区最终保留实施行政许可事项167项、初审转报行政许可事项1项、待国务院规范明确事项37项。
       三是公开到位,做好录入。该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经区政府审定后,通过唐山市丰润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机构编制网、区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向公众进行了全面公开,该区编委办组织27家有关部门对涉及事项及时录入《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系统》,通过明确申报要件、完善服务指南、制定审查细节、优化审批流程,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进服务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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