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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当好“三员” 提升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质量

发布日期:2017-04-18 信息来源: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依据《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习细则》有关要求,以及省、市编委办有关文件精神,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当好“三员”,进一步提升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质量。自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以来,共为全区305家有效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办理了年度报告及公示,为25家事业单位法人办理了变更登记,审核率100%,公示率100%。
       一、增强服务意识,转变作风理念,当好“服务员”。在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中,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以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为前提,以《条例》及《实施细则》为依据,以各相关事业单位法人为中心,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理念,当好“服务员”。在工作中做到热情饱满、认真细致,全时在线受理审核,退回、修改、回复信息全面准确,实行一次性告知;对待办事群众态度诚恳、耐心和善、有问必答,及时解决办事群众遇到的困难,不断提报服务质量,共计为15家提供现场申报指导,打印有关材料50余份。
       二、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审理流程,当好“办事员”。为确保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时效性,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间,优化审理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当好“办事员”。一方面制作了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服务指南,在单位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各单位查阅、下载,并开通了电话、QQ、微信等咨询服务热线;另一方面,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坚持“从简、从快、从优”原则,以“优化服务,方便办事”为目的,合理简化办事流程,争取办事单位“一次跑办”即可完成全部工作。
       三、加强监督指导,保证工作质量,当好“指导员”。为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唐山市丰润区编委办在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中,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当好“指导员”。一方面对全区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各举办单位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及时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未及时提交年度报告工作的单位,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告知其从速办理,同时主动询问解决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另一方面,通过年度报告工作,对全区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指导相关事业单位加以解决完善。在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中,共发现25家事业单位应进行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住所等登记事项的变更,并为25家事业单位全部办理完成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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