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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采取三项措施向开发区放权

发布日期:2017-04-28 信息来源:石家庄市鹿泉区编委办

       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设置行政审批局以后,石家庄市鹿泉区编委办采取“摸底、承接、规范”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大向开发区放权力度。
       一是充分调研,精准放权。鹿泉区编委办在制定放权目录时深入调研,按照“权力责任一致、职责能力匹配、能放皆放”的原则,在充分征求区直放权部门和开发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梳理出涉及发改、住建、市场监管、交通、商务、水务、卫计7个部门的44项区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上报鹿泉区政府研究后全部下放到开发区,为优化开发区政务环境提供了前提保障。
       二是健全硬件,承接到位。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批大厅面积210平米,划分为5个功能区,配置了桌椅、电脑、打印机、显示屏等办公设备。从开发区内部抽调了17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事项办理工作。区政府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到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将所有下放权力事项全部进入审批大厅,并编制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运行。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鹿泉区编委办指导开发区编制了下放权力事项服务办事指南,明确了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申请材料、承诺期限、办理条件、权力运行流程等内容。同时制定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等制度,以制度来规范权力运行,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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