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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编委办出台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5-08 信息来源:晋州市编委办

       为加大信息工作力度,提升信息工作水平,激励各科室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建立信息工作长效机制,近日,石家庄晋州市编委办出台了《晋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办法》首先明确了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任务要求、程序和途径。《办法》要求各科室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每年撰写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信息工作管理制度,一是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将信息工作纳入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突出的向上级推选为优秀信息员。二是信息工作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召开通报会,对信息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
       《办法》对做好信息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报送及时。有关机构编制工作决策、任务下达后,各科室结合工作职责,在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的同时报送信息,阶段性工作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二是真实可靠。上报的信息必须要认真深入调研,反映的内容要与事实相符。三是强化质量。撰写信息要求语言流畅、文字精炼、数字准确、事实清楚、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四是力求全面。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既反映工作中的成绩和经验,也反映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五是注意保密。凡涉密的重要信息,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的相关规定,限制阅知范围,采取有效途径上报,并认真做好归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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