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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编委办“四项机制”抓落实提效能

发布日期:2017-11-24 信息来源:沧州市编委办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沧州市编委办建立并实行“四项机制”,即日常工作清零制、重点工作清单制、难点工作挂账制、工作成效考核制,逐级抓落实,逐项见成效,环环相扣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各项改革管理任务扎实推进,让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一、日常工作清零制。对常规性工作、临时工作、一般公文处理做到当日事当日毕。个人建立日工作清单,合理安排当日工作,及时记录办结事项,计划明日重点工作。对当日可以完成的做到日清日结,对不能完成的注明原因,并细化推进措施,明确办结时限。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科级领导干部职数核准工作,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日办结。
       二、重点工作清单制。对全年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运作,建立“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重点工作落实到科室和具体负责人,明确完成标准和时限,一张清单统率全年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承担的重点工作,以科(局)为单位,建立周工作清单,每周五总结本周完成工作,列明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每周一召开碰头例会,汇报上周工作,部署下周工作。对清单管理事项落实情况,实行销号认可。
       三、难点工作挂账制。利用机关OA办公平台系统,对领导批办件、部门申请事项、基层请示件、征求意见稿件等,分类建立台账,实现任务分解、提醒、反馈、销号、统计全过程动态跟踪和痕迹管理。每月底召开重点工作督办会,由主任调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重难点问题挂账解决,推进工作落实。对督查督办事项进行公开,形成台账清、任务明、互相促进、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
       四、工作成效考核制。按照工作清单和台账,对进度落后的工作,查明具体原因及时解决,因工作不力导致的拖延,进行批评教育、领导诫勉谈话或办内通报。对存在问题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之中,采取个人自评、科室评价、办领导班子综合评价的方法,对个人和科室工作量化评分,考评结果作为评选个人优秀和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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