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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编委办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2017-11-30 信息来源:沙河市编委办

       今年以来,邢台沙河市编委办紧紧围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以“改革创新、扩权强镇、依法执法、便民服务”为主线,坚持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整合,通过学习衡水市古城镇、南和县等地先进经验,在乡、镇(办)挂牌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努力探索一条“依法治国在基层如何实践”的新路子。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基础保障。制定出台沙河市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推进乡、镇(办)综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推进乡镇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乡、镇(办)、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量化分解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在全市上下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简政放权,夯实工作基础。坚持联合执法与委托执法相结合,做好简政放权、业务培训等工作,努力实现乡、镇(办)权责统一。一是明确下放权限。本着“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全面梳理28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事项2405项,并向改革试点白塔镇征求意见,请基层“点菜”,现阶段正在梳理汇总拟下放执法事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由市编委办、法制办牵头,分期分批开展乡镇综合执法培训。11月2日,在白塔镇组织召开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动员会暨培训会。
       三是强化管理创新,构建执法体系。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和缩短执法半径、提高管理效率的思路,设立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实施“一支队伍管全部”的乡镇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各乡镇设综合执法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镇一名科级干部兼任。主要职责包括日常巡查、调查取证、劝阻制止等执法工作;及时报告、移送有关执法案件;参与集中执法行动。
       四是规范执法流程,增强工作实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在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仍以沙河市行政执法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乡镇政府配合。全市各执法部门要严格参照《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统一编号,统一下发各类执法文书,属于重大行政处罚的案件,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向沙河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五是明确监管责任,确保权责一致。明确监管责任分担比例,对未及时发现和查处的违法行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属地乡镇各承担的责任比例为30%和70%,并在绩效考评中扣减相应的分数。在执法过程中,如发生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执法部门作为被告承担行政责任,各乡镇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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