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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编委办 “三举措”建立政务服务清单制度

发布日期:2017-12-15 信息来源:沙河市编委办

       根据邢台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沙河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决定》要求,沙河市“三项举措”完成各单位政务服务清单上报和初审工作,并通过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
       一、坚持职权法定,明确事项范围。部门政务服务清单原则上以法律法规规章、各单位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编制范围。政务服务事项是指群众和企业到各单位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和备案、初审、年检年审,以及需要群众和企业提交办事申请、相关单位提供服务的事项。不需群众和企业提出申请的事项原则上不纳入清理范围。
       二、加强组织协调,严格审核把关。沙河市编委办高度重视清单建立工作,通过与沙河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办公方式,提高清单编制效率。转发邢台市编委办下发的填写说明和政务服务清单样表,对政府有关部门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政务服务清单编制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责任包干机制,成立审核小组,严格标准、严格要求,对各部门政务服务清单逐条逐项审核和反复沟通确认,厘情内涵外延;采用联合审查、交叉审查、对比审查的方式方法,最终共梳理出639项政务服务事项。
       三、公示编制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沙河市政府办公室、审改办、政务服务中心分别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中国·邢台、邢台沙河机构编制网、沙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汇总清单。各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公开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服务对象提供咨询方式、示范文本、服务指南等人性化、便捷式服务。通过内部公告、系统发文等方式,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印发至直属事业单位。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和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增减情况,及时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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