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市县动态

廊坊市完成衔接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28 信息来源:廊坊市编委办

       近日,河北省审改办印发了《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审改办等11部门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为确保省、市、县三级无缝衔接,廊坊市审改办及时安排部署,在全面梳理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基础上,通过先期研究、比对筛查、审核把关三个步骤,征求了交通局、行政审批局、发改委等12个部门的意见,共衔接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8项。其中:衔接取消“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需的验资证明”等中介服务事项3项,衔接取消“出版物印刷许可证遗失声明”等证明材料4项,“人防工程改造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纳入技术性服务。12月8日,市审改办印发了《廊坊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审改办等11部门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
       通过此次衔接取消,4项行政审批证明材料、2项中介服务、1项强制性中介服务被取消,1项中介纳入政府部门技术性服务事项,使得审批要件进一步化繁为简,进一步推动了行政审批向“少、快、易”转变,推动了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1531 号

冀ICP备18002309号-1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