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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编委办坚持“五到位” 圆满完成乡镇清单管理制度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28 信息来源:河间市编委办

       河间市高度重视省级乡镇综合清单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确定将兴村乡列为试点乡镇,坚持“五到位”扎实开展乡镇综合清单管理制度试点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进一步做好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入推进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沧州市编委办批复兴村乡为乡镇清单管理制度工作试点后,河间市编委办认真研究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发挥组织指导作用,督促兴村乡成立编制综合清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上级时限要求完成乡镇清单编制工作。
       二是任务目标到位。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和有权必有责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将兴村乡各股室、事业单位行使的各项行政权力、责任、监管、执法、服务等事项的设定依据、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管。通过建立综合清单制度,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乡镇政府职能体系。
       三是措施制定到位。为扎实做好试点乡综合清单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河间编委办结合兴村乡实际,按照职权法定、便民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制定《兴村乡开展乡镇清单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为兴村乡编制清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事项梳理到位。在开展实施乡镇综合清单编制工作中,兴村乡组织各股室、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兴村乡机构改革方案,按照法定职责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委托、下放或交办等事项,开展与清单相关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其他权责事项的摸底工作。同时,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梳理的事项进行研究,确定清单事项,共梳理事项149项,根据梳理的事项,完成清单初稿的编制工作。
       五是审核把关到位。兴村乡在把初稿上报后,迅速组织人员,对梳理出的事项名称、设定的依据、承办的机构等内容,逐条逐句认真审核,并将审核后的清单初稿上报上级编委办审核把关。同时向市直23个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按照反馈意见,再次修改乡镇综合清单事项内容。目前,该清单经市法制办审核后,对清单事项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集行政权力、责任、监管、执法、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清单,下一步按程序制发文件,并在政府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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