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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全面结网 着力抓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8-02-09 信息来源:深泽县编委办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有效保障。石家庄市深泽县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建立事业单位登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结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网络,抓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
       一、严格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制度。每年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组织本县已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年度报告工作。重点审查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本年度该法人单位对《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审查该法人单位一年来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三是审查资金有无大幅变化,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四是审查有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以及依法纳税情况、违约和社会投诉情况、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等。并在年检结束后,及时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在本县机构编制网上,接受监督。
       二、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为切实做好监管工作,深泽县印发了《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起本级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执法人员库和待抽查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制定并印发了《深泽县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即“一单两库一细则”,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督检查方式、程序、追责情况等,使“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正式成为事业单位法人监管重要手段。
       三、强化信用约束和违规查处机制。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一方面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建设,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即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准确认真地采集事业单位法人基本信息及履行职责情况等,与其他机构实现信息共享,多方监督。另一方面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机制,进一步研究建立起对失信法人的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2017年共对2个失信单位履行告知职责,并移交主管部门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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