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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建立“4+2”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实名制管理

发布日期:2018-07-31 信息来源:沧县编委办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控编减编、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和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等工作的深入开展,该县建立了“4+2”( 4部门联动+2部门督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实名制管理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4部门联动强业务。建立起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和制约机制,做到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选拔配备、人员流动调配、人员实名制管理、工资统发、经费预算等工作均能有效衔接。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部门职能、业务范围和管理权限分别明确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的任务,强化分工,夯实责任,为部门联动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建立联动机制。通过建立例会、议事、联合发文等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有益探索,不断促进实名制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三是强化数据共享。将实名制管理平台作为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各联动部门根据职责任务分工对实名制平台内有关数据定期进行核准校对,实现资源共用、数据共享,为自身业务开展提供第一手详实资料。

2部门督查促规范。纪委监委通过采取巡视、巡察等方式,对实名制管理工作中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依规依纪进行监督检查和查处。审计部门通过采取专项审计或联合审计对实名制管理工作中有关编制和职数使用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共同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2”工作机制的建立,解决了传统的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形式单一、效果差等问题,有效规避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冗杂、超编、混编、混岗、底数不清、吃“空饷”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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