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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运河区“五个力争”便捷服务百姓

发布日期:2018-12-12 信息来源:沧州市运河区编委办

沧州市运河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为重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构建“三位一体”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模式,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更有效率。

一、集中审批事项,力争百姓只进一扇门。一是规范审批事项划转。按照“应转必转”要求,整合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二是行政审批事项向区行政审批局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

二、科学设置窗口,力争百姓减少排队时间。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并行管理”模式,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针对集中办理等特殊情况,通过增加引导人员、增设临时窗口、延长服务时间等措施,及时解决排队等待时间较长问题。

三、优化办事指引,力争办理事项简单易懂。设立引导台,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引导;印制《政务服务指南》和政务服务实施清单,清单要素包括事项类别、通办范围、办理形式、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确保通俗易懂,简单好用。统筹做好关联事项之间的衔接,实现关联事项办理的无缝转变。

四、完善精细服务,力争便民设施方便好用。切实加强软硬件设备的配备和日常维护,细化办事大厅布局、便民服务设施、收费公示等设施,方便百姓使用。同时规范窗口行为服务,确立服务标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对存在不担当、效率低等问题的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五、规范服务收费,力争群众办事成本最低。持续开展涉企涉民收费检查,坚决制止对取消、减免、停征的收费依然收取或变相收取的行为,坚决查处借助行政权力强制提供服务、捆绑收费行为;编制、发布收费目录清单列明收费项目、标准;建立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核查处理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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