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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认真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2018-12-25 信息来源:廊坊市编办

按照中央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地方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的要求,廊坊市编办认真研究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稳步推进改革有序开展。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做好改革前期工作,收到较好效果。

一是准确界定改革范围,摸清涉改单位底数。在认真学习中央和我省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把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许可、行政监督等行政职能,完全、主要或部分行使行政职权及实际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摸底范围,确保改革不留死角。目前,已对市属428家事业单位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会同法制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找准政策依据,全面梳理每一项职责,并对照权力清单保留事项逐一进行审查,确保底账清楚、认定准确。

二是认真拟制改革方案,明确推进改革路径。在全面清理职能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逐一明确推进改革路径。结合此次机构改革,对部门所属少量或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基本只转职能不转机构。对于承担行政执法工作的事业单位,专题研究。今后不再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保留的事业单位不得再使用“委、办、局”等称谓。

三是精心指导县级改革,推进县级改革全覆盖。在做好市本级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上,指导县(市、区)做好职能梳理和落实改革措施等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分解和量化每一项职责,认真确定行政职能。目前,10个县(市、区)大部分完成了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为下步改革实施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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