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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委编办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工作

发布日期:2019-02-11 信息来源:正定县委编办

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石家庄市正定县委编办认真谋划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工作,与党政机构改革同步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全面梳理,摸清底数。正定县委编办在党政机构改革期间,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全县431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分别对单位的名称、规格、职能、编制、实有人数与原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一一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做到了机构清、规格清、编制清、人数清。

二、规范名称,调整职能。按照深化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继续深化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巩固改革成果、实现政事分开,确保改革到位。除行政执法类机构外,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今后,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处”,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正定县委编办对上一轮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未涉及的3个单位进行了规范:撤销县档案局,将其行政职能划入县委办公室;县史志办更名为县史志编纂中心,将其党史和地方志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县委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公车和固定资产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县财政局,办公用房和公共机构节能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严控总量,理顺关系。此次党政机构改革中,正定县确保事业单位不突破总量,机构规格不提高。并结合党政机构改革中行政职能的调整,同时对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等10个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进行调整,不折不扣的完成中央和省、市关于机构改革期间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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