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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级机构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发布日期:2019-03-25 信息来源:唐山市委编办

2018年以来,唐山市坚持问题导向,以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上下对口、因地制宜,部门设置更加优化。按照省批复的《唐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唐山市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50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47个部门单位与中央和省基本对应,有效确保上下贯通、衔接顺畅。同时,结合唐山市本地实际,因地制宜设置了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市“一港双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3个部门单位,进一步凸显了唐山市以“一港”(即:唐山港)“双城”(即:唐山市主城区和曹妃甸滨海新城)”发展为带动,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产业聚集提质为突破,不断完善港城功能、提升港城品位、繁荣港城经济,临港布产、以港兴产、以产兴城,努力实现唐山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经济聚集区和面向东北亚开放的桥头堡的信心和决心。

问题导向、统筹分析,职责边界更加清晰。改革之初,唐山市就立足实际,专门成立调研组,深入市直部门和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掌握了第一手材料。改革过程中,把科学界定部门职责边界作为“三定”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前谋划、科学部署,明确对口部门必须以省直部门最新的“三定”规定为基准,结合地市级工作实际,与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对照、与部门原有“三定”规定相对照、与近年来做出的重大职责调整以及取消下放转移的职权相对照,真正做到了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办理的,“三定”中均明确了牵头部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履职边界。

精准测算、按需调整,编制配备更加科学。在深入调研摸底基础上,唐山市提出了“一统筹四结合”编制核定工作思路,即:统筹全市编制总量,以部门原有人员编制核定数为基准;结合机构整合和职责调整情况,结合市委编办认定的部门权责清单情况,结合近三年来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及承担的市委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情况,结合部门实有人员情况及下属单位情况。由市委编办经过分析测算后,提出各部门编制调整方案,报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业务为主、综合为辅,内设机构更加精干。坚持按照“精干、高效,突出主责主业”的原则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切实做到部门内一件事情由一个内设机构承担,新设立的各个部门内设机构中业务机构比重和业务人员编制比重分别不低于80%和70%,内设机构与省直对口部门可以一对一或一对多,严禁多对一。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严格按照标准核定,杜绝3人及以下内设机构。对部门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纪检工作有关机构进行了具体明确,确保了各项工作不留空白、不出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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