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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机构改革为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发布日期:2019-03-25 信息来源:沧州市委编办

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沧州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严格遵循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沧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统筹推进、缜密实施,顺利完成市级机构改革任务。在坚持与省机构改革全面对标对表的基础上,沧州市坚持把深化机构改革与当前全省开展的“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相契合,通过科学设置党政机构,充分彰显沧州特色,为新时代全面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围绕深化“双创双服”活动,坚持以机构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一是调整优化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改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调整优化相关职责,确保有效防控金融财政风险,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三是组建市大数据管理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办公室挂牌机构,主动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数字信息技术发展需要,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享,提升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围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坚持以机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落实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提升全市党政机构和公职人员的工作效能。二是重新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贯彻市场监管体系改革要求,完善市场监管体制,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营商环境。三是组建市行政审批局,加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和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动审批服务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四是组建市海洋和渔业局,组织实施沿海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全市“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着力建设经济强市、沿海强市。

三、围绕深化20项民心工程,坚持以机构改革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一是重新组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全市精准脱贫工作,落实基本民生保障,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二是组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市城市管理局牌子,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强化城市综合执法制度建设,强化服务导向,强化城市综合管理,提升保障改善民生水平。三是组建市大运河文化发展带建设办公室,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真“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委王东峰书记关于构建“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的有关要求,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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