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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委编办“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日期:2019-03-25 信息来源:临漳县委编办

为有效推进临漳县机构改革工作,临漳县委编办通过严把“准确、质量、规范、细致”四个关口,确保“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工作安排早,严把“准确”关。为确保各部门制定“三定”规定时有章可循,县委编办印发《临漳县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制定“三定”规定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报批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书写格式、语言表述、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同时召开全县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培训会,对涉改的35家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培训,特别是在“三定”规定制定的原则、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二是工作措施细,严把“质量”关。为确保“三定”工作有条不紊高质量推进,县委编办成立5个审核小组,实施分组负责、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的工作方法,主要对各部门“三定”规定主要职责的制定、职责分工的细化明确、领导职数的设置、内设机构的设置等重点方面,加强指导和释疑解惑,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制定“三定”规定。

三是工作要求高,把好“规范”关。为确保机关科室设置上下衔接、科学合理,严格遵循三个“同步”:一是“与市同步”,参照市级部门“三定”规定关于内设机构的设置情况,做到上下衔接,科学合理;二是“与职同步”,要与部门总职责对应,不能遗漏或增加。科室的命名要体现出其承担的职能,名称不宜过长;三是“与编同步”,根据编制的实际配置,在确保不出现一人科室的情况下,合理设置科室数。

四是工作审核严,严把“细致”关。为确保职能调整无缝对接、不出遗漏,县委编办在审核各部门“三定”规定过程中,要求划出、划入的职责要在“三定”规定中一一对应,确保不遗漏,不出错;对照市级部门的“三定”规定,逐字逐句比对,同时结合临漳实际,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商,逐条梳理职责,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高标准、严要求形成部门“三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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