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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委编办依托实名制平台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2019-05-21 信息来源:石家庄市藁城区委编办

推进建章立制。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建立编制审核制度,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坚持前置审核、空编进人原则,坚决杜绝超编调配,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出一进一。近年来,藁城区委编办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思路,印发了《中共石家庄市藁城区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健全编制使用核准制度的通知》(藁编〔2019〕9号)等文件,增加或调整人员的单位,依据上级党委、政府或编制部门的文件向编办提出书面申请,编办及时核对编制,拿出意见,报区分管领导签批后,填写《藁城区乡镇(区)、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作为办理调动手续、核定工资、入编手续、核拨经费和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的凭证。集中招录、招聘、调整人员等重大事宜提请区委、区政府决定,由区编办专门行文批复。二是严格减员注销制度,各单位因人员调离、退休、亡故等原因减少人员后,必须于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区编办办理注销变更手续。三是严格执行“三个一”制度,即全区各单位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均由区编委及编办一个部门承办,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一家行文,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提升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督查工作规定,建立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机制,将检查融入到调研过程中,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座谈等方式,掌握部门机构编制管理的实际情况。看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机构的名称、规格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与审批文件是否一致;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合署办公机构的录入与审批文件是否一致;各类机构的主要职责与审批文件是否一致。将机构编制工作“晒”在阳光下,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加大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力度,利用网站、报纸和宣传栏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着力构建监督网络,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投诉、监督和举报,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答复和处理工作,促进机构编制检查监督工作完全覆盖、不留死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统一性、连贯性。

力促问题整改。着力抓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全力构建问题存量逐步减少、问题增量明显遏制的机构编制管理秩序,为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纪律保障。一是明确底数,按照中央、省、市机构编制部门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指示精神,组织开展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问题自查清理,经自查、梳理、分析、核实、认定后逐一建账。二是明确任务,根据台账中存在的个别部门单位人员超编问题,研究制定问题消化工作实施方案,并召集由问题单位及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会议,落实整改责任。三是明确政策,将《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法规辑印成册,及时呈送编委领导和成员,发放到每个乡镇(区)、区直部门,以此为抓手,提升全区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助推问题整改。四是明确举措,市编办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了解查找问题存在原因,查看整改方案,听取整改措施,并设身处地为这些单位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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