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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四个突出”扎实做好乡镇机构改革

发布日期:2020-04-20 信息来源:卢龙县委编办

卢龙县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四个突出”,着重整合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全力打造顺畅高效有力的乡镇体制机制。

突出党建引领。加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统一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大、政协委员联络、群团及文化旅游工作。建立“农村基层党建+”网络化管理体系,以“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党小组-党建网络员”为网络管理层级,实现党建网格员联系群众全覆盖,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实现“多格合一、一格多责”。

突出精准放权。按照“镇里所需所能、县里应下尽下”的原则,下放审批服务执法事项,让乡镇能管、可管、有权管。研究制定《卢龙县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卢龙县乡镇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卢龙县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明确乡镇承担行政审批事项82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39项,行政处罚事项52项。

突出完善体系。遵循精干高效运行原则,研究制定《乡镇工作机构设置及职能图》,合理分配乡镇主要职责和赋权下放职责,明晰各个机构工作职责。加强派驻机构管理,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结合执法改革探索分区域设置执法中队驻地执法,推动县乡联合执法。挖掘编制资源,统筹协调各类编制,推进编制下沉充实到乡镇。

突出强化服务。以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为出发点,增强乡镇公共管理、便民服务、群众工作等职能,推动乡镇职能由“行政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统一规划建设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一窗办、掌上办、就近办、一章办、领代办模式,实行《工作指南》和《工作流程图》“码”上服务,同时依托便民服务网点、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代办领办服务,做到简单事项不出村、复杂事项可代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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