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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委办召开行政执法机构统计审核工作协调会

发布日期:2012-01-17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1月13日,省编委办召开行政执法机构统计审核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了行政执法机构的统计审核工作,明确了各市编委办报送行政执法机构认定标准,研究讨论了行政执法机构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省编委办事业处王安东处长、电子政务中心彭聚学主任分别就行政执法机构统计审核工作讲了具体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体制改革处耿兰华处长主持会议。全省11设区市编委办审报行政执法机构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由于各市编委办对行政执法机构的认定标准不统一,造成了上报的数据参差不齐、不准确、不规范、多报漏报等问题,给审核行政执法机构工作带来极大困难。针对上述问题,经省编委办反复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机构的认定标准。各市编委办要严格把握标准,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努力完成行政执法机构统计审核的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各级编委办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机构统计审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并针当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等困难,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搞好协调。要及时向本级编委办领导汇报、传达本次会议精神,引起高度重视,各市编委办有关处(科)室要搞好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好行政执法机构统计审核工作;二是精心组织,高度负责。要根据本次会议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安排部署,细化工作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将行政执法机构统计审核工作落实好;三是克服困难,按时上报。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时逢春节假期等实际困难,合理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将数据全面、客观、准确、及时上报省编委办。
    会上,11市就行政执法机构认定标准和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并形成了统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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