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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市级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完成

发布日期:2015-04-28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4月22日,石家庄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石家庄市市级部门责任清单。列入责任清单编制范围的市直60个部门,共确定660项部门职责,细化具体工作事项3336项,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261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39项,公共服务事项238项。
(一)领导重视,科学部署。市委书记孙瑞彬、市长王亮同志多次听取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能快则快、抓紧实施。市编委办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参照外地经验做法,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印发了《石家庄市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2月13日,召开全市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了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和每周一报制度,确保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念好“三字经”,扎实推进 。一是突出一个“快”字。市编委办专门印制了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指南和填报说明,设立了办公咨询电话、公共邮箱、责任清单QQ群等沟通平台,对报上来的各单位责任清单“即报即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突出一个“准”字。以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同时对照省责任清单,认真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修订完善,做到部门责任清单全面、具体、准确。三是突出一个“实”字。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注意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工作重点,及时向各部门传达最新工作要求,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部门职责真实,职责边界清晰,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可行,公共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办事。
(三)把握重点,严格审核。按照“三报三回”的工作流程,统一标准、严格审核,重点针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否梳理明确、具体工作事项是否完整详细、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是否清晰准确、监管制度是否全面有效、公共服务是否方便完善等内容,集中力量开展“五对照五把关”审核:一是对照部门“三定”,把好部门职责登记关。审核工作以政府部门的“三定”为主要依据,发现上报的职能与“三定”相比较有增减变化的,要求提供法律法规或各级党委政府相关文件依据。二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把好相关部门间职责边界关,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明确相关部门履职界限。三是对照权力清单,把好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关。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与权力清单事项或已取消、转移的权力事项相对应,力求各项监管制度准确、完善,同时注意防止利用监管制度扩大部门权力。四是对照政府部门便民服务事项,把好公共服务事项登记关,注意避免把行政职责列为服务事项。五是对照上级文件要求,把好责任清单质量关。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级部门责任清单将在5月5日前,在市直各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5月10日前,在石家庄机构编制网汇总公开;5月15日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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