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名制”管理为平台 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2010-01-28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以“实名制”管理为平台

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临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西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东临山东省,共有9个乡镇,299个行政村,33万人。县委、县政府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一向十分重视,继乡镇推行“实名制”后,我们在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都实行起了“实名制”管理,实现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事业站所“四减少”的目标。

一、主要做法

(一)发动宣传到位。推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我县县长、编委主任葛兴敏同志高度重视,亲自主抓这项工作,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任组长,主持召开推行工作会议,各单位“一把手”在会上当场签订落实“责任状”,为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就“实名制”管理的有关政策,县编办在临西电台、临西县电视台和《今日临西》上进行了深入的报道,使广大干部职工都能及时了解到相关政策,为“实名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落实“双证”到位。2004年我们对全县干部职工实行了编制“双证”管理(即: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和个人编制证),以编办台帐为尺子,实现一人一证,依据《机构编制管理证》实现人员调配,编委主任“一枝笔”审批制度。现在,我们又对《机构编制管理证》的配套规定进行了健全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相互调动的,由调入单位将“两证”送县编办审核盖章,办理纳编、减编或换证手续;对退休人员,在各部门接到退休通知后,一周内到县编办核减在职人数;对调往企业和出县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将“两证”送编办予以核销;对新招录人员,在各种手续办理完毕后,填写“两证”,予以纳编。健全相互配套约束机制,《机构编制管理证》由县编办和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各存一份,出现人员变动时,经县编办审核后同时调整,做到相互监督。

(三)定编定岗到位。实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我们首先对《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了重新审核。由县编办将各单位和个人《机构编制管理证》重新收回,会同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逐一查验在编人员的调动、招录、任命手续,审核无误后,将有关人员编制信息重新录入微机,建立专门数据库,加强管理,杜绝混编混岗和虚报冒领工资现象的发生。其次,依据2002年机构改革方案和2005年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的机构,认真进行了大面积的审查,对在职人员重新定岗定位,将各项编制切实落到人头上。

(四)公示公开到位。这次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为给广大干部群众一个明白,我们在各乡镇、各部门驻地政务公开栏上,对机构设置、领导职数、编制形式、在职人员等各项情况上栏进行公示,使每一个干职工都明确了岗位股室和所使用编制形式,彻底做到“实名制”管理透明化,并且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五)清理整顿到位。实行“实名制”管理,切实将编制落到人头上,将岗位落到人头上,一人一编,编内定岗。全县每一个干职工都明白了自己使用何种编制,站在哪个岗位上,这一措施的实施把混编混岗、无编私聘人员浮出水面。为此,县编办会同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开展联查,共查出混编混岗人员41人,无编私聘人员33人。对混编混岗人员明确编制、责令返岗;对无编私聘人员坚决予以清退。这样,大力规范了我县人员编制管理,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政负担。

(六)动态管理到位。实行“实名制”后,为及时掌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化情况,我们对“双证”实行了季审、年审和定期报表制度。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都要在每季末的后10天,将各自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和《个人编制管理证》交到县编办进行审验,同时报送本单位《机构设置登记表》和《人员变动登记表》。并明确要求,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报表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完整,既不能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也不能漏报迟报,从而实现了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

二、主要成效

(一)促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形成了一套规范化管理模式。第一,促成了严格的审批程序。我县严格控制单位人员编制增加,确因工作需要增加的,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但对人员调整坚持进人服从编制、配员服从结构原则,做到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出一进一,空编单位进人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原则。由增加或调整的单位,依据上级党委、政府或编制部门的文件向编办提出书面申请,县编办整理汇总后,定期提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宜提请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编办专门行文批复。对不按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增加或调整人员编制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二,促成了严格的减员注销制度。各单位因人员调离、退休、死亡等原因减少人员后,必须于10日内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到县编办办理注销变更手续,逾期或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县编办建议财政局,根据其情节严重及超支经费数额情况,扣罚该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并对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第三,促进了“三个一”制度的严格执行。即全县各单位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均由县编委及编办一个部门承办,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一家行文,严格树立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管活了人员编制,建立了有出有进的良性循环机制。近几年,机构编制基本冻结,但我县的人员编制管理并没有变成死水一潭,而是在“实名制”管理过程中管好、管活,较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在2005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我们根据“实名制”管理中掌握的情况,合理研究了领导职数和编制核定意见,提出调剂余缺的建议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采纳,节约了行政成本。在公务员过渡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基本上以我们的数据为准,开展职位分类。机构调整、人员划转以及补充工作人员,我们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科学确定划转比例、结构和招考数额、职位,确保在编制范围内进行,避免盲目划转和招考。新组建单位编制在总编内调剂,不擅自核定地方自定编制,几年来,节减编制近百名,杜绝了编制只增不减、人员只进不出的现象,实现了有出有进的良性运行。

(三)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树立了编制管理权威。“实名制”在一定程度上使人员编制管理摆脱了“人头会计”的局限,增强了用编单位主动把关的积极性。实行“实名制”增强了部门协同配合力度,县编办与各有关部门在审核把关工作流程中,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有效的协作联动机制使编制意识更加深入人心,遵守编制政策法规变成了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机构编制部门牢牢掌握了人员编制管理的主动权。

(四)为实施《公务员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为我县机关界定公务员身份提供了最有效、最可靠的依据。从前段时间开展的公务员登记工作来看,我县的登记工作非常顺利,县乡机关工作人员编制到岗、到位、到人,情况非常清楚,为实施过渡登记创造了良好条件,没有一名出现岗位不清,乱找乱问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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