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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设区市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跟踪了解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15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设区市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跟踪了解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冀机编办〔2009〕92号
各设区市编办:
今年9月以来,各设区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印发实施。为确保设区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冀发〔2009〕9号)的有关要求以及中央编办的安排部署,省编办决定对设区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跟踪了解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跟踪了解和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转变政府职能情况。在推进“四个分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方面有哪些进展。在改进对基层和群众的直接服务上有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二)理顺职责关系情况。通过贯彻落实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工作,共取消、下放、转移职能多少项,加强职能多少项,解决和理顺了多少项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目前,建立了哪些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成效如何。
(三)明确和强化责任情况。在明确部门职能的同时是否明确了相应承担的责任,明确和强化了多少项责任。是否推行了行政机关首问首办负责制,成效如何。
(四)调整优化组织结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优化了政府机构设置,机构名称和规格是否符合方案规定,是否落实了“政府机构限额不得突破”的要求,方案规定不再保留的机构是否已撤销,挂牌子的机构是否与主体机构整合形成了一套机构,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之外是否存在自行设立政府机构的情况。实际减少政府工作部门多少个,精简直属事业机构多少个,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多少个,清理部门管理机构多少个,消化自行设置的机构多少个。
(五)严格控制编制和领导职数情况。是否落实了“行政编制总额不得突破”的要求,行政编制总额之外是否存在自定编制情况,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问题是否已全部解决,是否存在违反部门“三定”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情况。
(六)组织实施情况。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批是否严格执行了中央规定的审批程序。是否制定印发了各部门“三定”规定。在实施工作中,有哪些好的经验和需要注意解决的问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七)了解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情况。
(八)对进一步完善机构改革方案和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跟踪了解和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跟踪了解和评估采取地方自查评估整改与省编办跟踪了解和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地方自查评估整改阶段。各地应充分认识跟踪了解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组成专门班子,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分析落实情况,查找问题,认真整改,扎实做好自查评估整改的各项工作。自查评估整改结束后,向省编办提交工作报告。
(二)省编办跟踪了解和评估阶段。在设区市自查评估整改的基础上,省编办对各设区市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评估。主要方法为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文件、实地走访,受理12310电话举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跟踪了解和评估结束后,向省编委提交跟踪了解和评估报告。
(三)通报处理阶段。根据跟踪了解和评估情况,对机构改革方案不落实和存在严重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问题,依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处理。
三、时间安排
各设区市于今年年底前完成自查评估整改工作并向省编办提交报告。省编办视情况于明年第一季度安排对各设区市的跟踪了解和评估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跟踪了解和评估是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的重要环节。机构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要求,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政府机构改革的跟踪了解和评估工作。通过评估,全面了解掌握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查找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推进机构改革方案和各项改革要求的落实,达到总结提高的目的。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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