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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发布时间: 2015-08-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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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沽源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张办字[2015]12号),设立沽源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增加的职责
1、履带车、铁轮车及其它可能损坏公路路面机具行驶公路的审批。
2、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不含高速公路)。
3、对确需行驶公路的超限运输车辆的审批(不含起运地在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和市管高速公路)。
4、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它标志的批准(不含高速公路)。
5、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不含跨县区范围运输)。
6、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批准(仅限县道和县以下道路)。
7、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仅限县道和县以下道路)。
8、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批(仅限县道和县以下道路)。
9、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审批(仅限县道和县以下道路)。
10、利用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审批(仅限县道和县以下道路)。
11、利用公路的设施悬挂非交通标志的审批(不含高速公路)。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等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计划;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等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县级及以上公路的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路政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和监督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协调和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船舶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管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对全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沽源县交通运输局设7个内设机构,挂靠机构1个。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局属股站所、对外联络和政务接待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秘、机要、信访、信息反馈、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督查和上传下达工作;负责上级文件的传递、公文办理等工作;负责全局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
2、人事教育股
负责全局人事、劳动、机构编制管理;负责调资及专业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及评定工作;负责全局干部离退休手续办理及因工受伤、致残、死亡等待遇的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各类财务档案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  
3、财审股
指导全局财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制定财务制度;负责交通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财务日常工作及财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局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实施财务监督,进行全系统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4、法制办公室
负责行政执法及其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的传达、宣传、执法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行政复议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执法证件管理、审验,执法文书档案管理。
    5、项目计划股
负责编制全县公路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实施项目的调研、立项、负责公路数据库更新、项目库建立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改建、新建项目的规划工作;负责全县公路大中修工程预算编制;负责公路网络的规划工作。
6、工程管理股
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项目实施、工程变更、监理、造价及交、竣工验收的管理;负责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7、安委办
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会议精神,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挂靠机构(交通战备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县国防动员委会的有关要求,拟订全县有关交通战备工作的规定;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对全县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拟制全县交通战备保障计划,组织和调配全县专业保障队伍,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实施交通保障;编制重点目标保障方案;负责全县国防动力动员和动力征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县国动委的要求,编制全县交通战备物资、器材储备计划,管理、调用交通战备物资、器材;组织全县交通战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运用;指导、检查、监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沽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8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7名。
工勤编制1名。
五、其它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具体机构设置、职责、编制等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沽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如调整本规定,由沽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来源:沽源县编办
责任编辑:沽源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