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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行政审...

发布时间: 2017-07-2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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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编办《关于河北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设立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张编办字〔201720号)文件精神,设立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加挂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牌子,为区管委会工作部门。

一、工作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关职能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并对审批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对审批事项进行形式要件审核、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现场踏勘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审批事项进行批准、签章、发文或发件,并将办理结果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

(三)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制定审批管理办法和流程,简化行政审批环节,优化办事流程,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审批服务。

(五)负责国、地税等垂管部门入驻审批中心窗口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指导工作,协助入驻部门做好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构建和完善三级政务便民体系。

(六)负责制定全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

(七)负责建立和完善服务窗口行政效能监督体制,负责实施对政务服务窗口的行政效能监察,负责处理对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服务窗口的行政效能投诉。

(八)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行政审批局设9个内设机构,2个事业单位。

(一)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信息、宣传、接待、信访、提案、保密、督查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党务、工会、妇联、财务、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入驻窗口及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培训和考评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管理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策法规股

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接受上级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负责系统内依法行政工作的督查;负责对审批事项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和前置条件进行梳理、研究,并指导各科室依法审批。负责审批业务工作的规范、协调、督促、考核;负责审批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应诉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电子政务股

负责全区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体系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网站信息更新和日常维护工作;组织推进审批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服务股

负责民政、人社、民宗、财政、交通、安监和档案等方面的审批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场服务股

负责商事登记、质量监督、食品药品和商务等方面的审批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文教卫生股

负责文旅、教育和卫计等方面的审批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建设项目股

负责经济发展、城管、园林和建设等方面的审批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规划国土股

负责办理规划、国土和防空等方面的审批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农林水牧股

负责水务、林业、农业、畜牧、农机等方面的审批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

1、勘验服务中心

勘验服务中心为行政审批局所属的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负责组织区审批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踏勘工作和相关的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工作;负责规范现场踏勘相关工作体系、现场踏勘机制创新和完善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组织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为行政审批局所属的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负责承担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全程代办和绿色通道工作;负责全区各类民生、企业诉求受理、转办、交办、督办、约谈、会办等工作;负责961890群众服务热线、市长公开电话接转办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各镇(街道)的政务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7328

来源:高新区编办
责任编辑:张家口高新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