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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高碑店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高碑店编办 发布时间:2017-04-25 发布者:高碑店编办

 

                    高政办〔2017〕23号    

 

 

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高碑店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2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高碑店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公布的《目录》,对本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衔接到位,编制形成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要切实维护《目录》的严肃性,未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目录之外不得实施行政许可。经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我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53项:其中,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02项,县级初审转报行政许可事项1项,待国务院规范和明确的事项50项。

二、及时全面公布。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5日内,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权力运行。各部门要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从行政许可的事项管理、办事流程、审批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高碑店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媒体对外公开发布。

 

附件:高碑店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1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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