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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

信息来源:高碑店编办 发布时间:2015-05-19 发布者:高碑店编办

 

高碑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编办与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保定市编办要求,扎实开展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网上名称管理,现将《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碑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1128

  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

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编办与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机编办2014125号)和保定市编办《关于转发省编委办、省委网信办<印发<关于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编办字201498号)要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底前负责完成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工作,建立党政机关网站标识制度。为切实搞好此项工作,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审核范围、内容和任务分工

通过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网上名称管理,规范网站域名和网站名称,提高网站的权威性、严肃性、规范性,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党政机关网站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

(一)审核(复核)范围。党政机关网站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以及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和部门开办的网站。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以及乡镇党政机关可利用上级党政机关网站平台,也可利用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免费提供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建站平台建设本单位网站,原则上不单独建设。

(二)审核(复核)内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职能、网站名称、网站简介、网站域名、网站ip地址等。

(三)任务分工。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编办负责本辖区内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各单位网站开办主体要积极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网站的自查自改、审核(复核)申请和加挂网站标识等工作。

二、完成时限及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20141115日至123)

各级党政机关对本部门网站进行摸底自查,检查本部门开办网站主体资格和域名注册、使用情况。党政机关网站已注册“.政务”和“.政务.cn”中文域名的,要确保其域名处于有效状态;党政机关网站未注册“.政务”和“.政务.cn”中文域名的,均应注册“.政务”和“.政务.cn”中文域名。使用“.政务”、“.政务.cn”或“.gov.cn”之外其他域名的,应立即停止解析。中文域名注册申请,登录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址: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公益)的网上名称管理系统办理。

(二)审核(复核)阶段(2014124日至1210日)

各级党政机关网站注册单位登录中国机构编制网(网址:中国机构编制网.政务)开设的“党政机关网站审核管理平台”,通过在线方式填写《关于申请开办网站进行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表》,提交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市编委办、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分别进行初审。在线初审通过后,各级党政机关网站通过“党政机关网站审核管理平台”,打印申请函、申请表、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128日前报送市编委办进行审核(复核)确认(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办理流程》)。对已通过审核(复核)的单位,市编委办在申请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换给申请单位;对未通过审核(复核)的,市编委办要函告申请单位原因,并逐级上报,由省编办汇总后上报中央编办,由中央编办通知注册管理中心、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停止网站域名解析。

(三)挂标阶段(20141211日至1216日)

网站标识是指党政机关向市编委办提出申请,经核准后统一颁发、包含可公开的单位基本信息和网站名称等内容并显示在网站显著位置的电子标识。党政机关网站均应在其网站上加挂网站标识。   

党政机关网站通过审核(复核)后,由市编委办通过“党政机关网站审核管理平台”向申请单位发放网站标识代码。党政机关网站开办主体在接到网站标识代码后5个工作日内,确保网站标识显示在本单位网站所有页面底部中间位置。

事业单位参照党政机关管理,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完成网上名称规范以及加挂网站标识工作。(事业单位提交标识申请后,审核成功后可直接领取标识,不需打印申请函、申请表、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其他流程同党政机关基本一致,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标识申请办理流程》,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41217日至1220日)

对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回头看”,逐项核实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挂标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新成立单位、主体性质发生变化的单位,要做到查漏补缺。市编委办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经验,报保定市编办。

 

三、有关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责任分工,抓紧开展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

中文域名处于有效期内是此项工作开展的基础,党政机关已注册“.政务”中文域名的,要确保其域名处于有效状态,域名已过期的机关请抓紧完成续费工作;党政机关已有网站但未注册“.政务”中文域名的,均应注册“.政务”中文域名,使用“.政务”、 .政务.cn”或“.gov.cn之外其他域名的,应立即停止解析。

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党政机关管理,党政机关负责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的申请工作。已经注册“.公益”中文域名的事业单位,要确保其域名处于有效状态,域名已经过期的单位请抓紧完成续费工作,未注册的事业单位抓紧注册。

 

 

附件1:《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办理流程》

附件2:《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标识申请办理流程》

联系电话:6390720

报送地址:市政府518房间

公开邮箱:gbdsbb518@163.com

密码:63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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