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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

时间:Apr 12, 2016 7:43:06 PM 作者:阜城县编办

附件1.doc附件2.doc

 

关于开展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根据中央、省和市编办安排部署,现将我县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4月14日起,县编委办启动对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具体工作。

     二、已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机关、群团,自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6月30日,集中时间、免费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书刊载信息无变更的,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书刊载信息有变更的,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按变更后的信息填写并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及需要变更的相关证明,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理接待地址:阜城县光明东路369号439房间

      联系电话:0318-4896901

      附件:1、《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及服务指南

     2、《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及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