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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级部门《权力清单目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8 点击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县级部门《权力清单目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大阁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县级部门《权力清单目录》和《责任清单目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现予以印发,请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法全面行使权限,履行职能,今后未纳入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事项,原则上一律不得行使,确需行使且有充足法律法规依据的,要事先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审核,经确认后方可行使,并及时更新到部门《权力清单目录》之中。已经纳入县级部门责任清单的事项,必须按职履责。以下2个附件到县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站下载。
附件:1、《丰宁满族自治县县级部门权力清单目录》
2、《丰宁满族自治县县级部门责任清单目录》
2015年9月25日
来源:丰宁编办
责任编辑:丰宁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