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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行群众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

发布时间: 2017-11-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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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政办字〔201794

 

 

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行群众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对口有关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推行群众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关于推行群众办事“一趟清” 和“不见面”

改革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服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围绕“五个为”(为促进就业创业降低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具体要求,以群众和企业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为目标,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在办理要件齐全的情况下,形成从受理申请到形成办理结果的全过程“一趟清”;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功能,让更多事项在网上全流程办理,实现“不见面”。提升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使群众和企业的改革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马上就办”。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要求,大力践行“马上就办”,建立健全“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佳”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

(二)坚持规范公开。规范“一趟清”和“不见面”事项的办事指南,做到标准明确、条件清楚,让群众和企业明白办事、放心办事。

(三)坚持协同配合。同步推进优化办理流程、建设网上政务大厅等工作,倒逼政务服务提质提效。

    三、实施范围

各乡镇(街道)及区级政府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承办事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办理的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交通类等事项。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大幅提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中即办事项的比例,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建立政务服务的监督机制,强化政务服务中心第三方监管职责,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工作回访机制,强化监督,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乡镇(街道)、功能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加快移动客户服务终端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二)进一步规范细化办事指南。对外公布“一趟清”和“不见面”办理事项,同步在网上办事大厅更新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按照“一趟清”和“不见面”要求,明确办事指南,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发放证照情况(包括证照名称和样式、相关的年检、政府指定培训和收费等情况)、表格下载、调表示例、监督检查、咨询渠道、办公时间和地址、乘车路线、状态查询等要素,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尤其是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按照“一次性告知”的要求,做到通俗易懂、详实具体可操作。办事指南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市民网、政务服务中心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查询。

(三)进一步优化简化事项办理流程。对暂未实现“一趟清”和“不见面”的事项,各部门及相关牵头部门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本着“事项最简、流程最优”原则,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大幅度提高“一趟清”和“不见面”办事事项比例。对于单一部门承办事项,通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一趟清”;对于由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配合,避免群众和企业来回跑。将更多的承诺件转为即办件。凡审批标准明确、条件简单,不需要专家论证和现场踏勘,只需要进行形式审查的事项,全部实行即来即办。

(四)进一步推进更多事项网上办理。继续深化市民网建设,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目标,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全面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快递送达办理模式。巩固提升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全力打造“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政务服务新平台,对企业需要办理的事项,实行全程帮办、代办。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积极推行多点办理、网上预约、政务服务APP等模式,提供申报材料电子化、在线申报、办结结果查询等服务。推进多卡融合公共平台、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衔接工作,支持申请人通过智能卡、网上银行、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等方式,缴纳网上审批服务事项涉及的费用。积极对接物流快递信息平台,提供办结结果邮递服务,方便群众查询纸质审批文件或证照的物流信息。进一步提高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比例,让网络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积极探索推进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

(五)进一步推进事项办理标准化。对政府部门依相对人申请作出决定的事项,制定发布我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地方标准,形成《办理指南参考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对于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等政府部门依职权作出决定的事项,规范裁量标准,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执法、一次到位机制。

(六)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961890”群众服务热线运行机制,发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解答群众和企业办事中的咨询、投诉和监督作用。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都可通过“961890”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或网上系统,进行咨询、投诉、建议和求助,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七)全面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机制,继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智慧监管、审慎监管,形成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制度,以更强的监管促进服务的更优化。

五、职责分工

区编委办牵头负责编制、汇总、审核群众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事项清单。

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国土资源局、区规划分局配合,负责清理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优化简化立项、报建、施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审批流程,健全并联审批机制,实现各个审批环节提速增效。探索推进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

区行政审批局积极探索推进商事登记“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推行电子营业执照、证照联办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加快建设我区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系统数据的互通互联。

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国土资源局、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峰峰管理部、区行政审批局对涉及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办理、身份认定、职业资格认定、医社保办理、税务缴纳、不动产交易、住房公积金办理、便民服务等办证办事相关事项,改“群众往返跑”为“部门协同办”,让办事群众“立等可取”或“一次办结”,实现“一趟清”。

区行政审批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接入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 
    区法制办负责对群众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事项的合法性审查。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群众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改革督查落实工作。 
  其他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一趟清”和“不见面”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

六、实施步骤

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接受社会监督。

(一)梳理公布阶段。2017年12月底前,全面梳理并集中公布第一批“一趟清”和“不见面”事项。2018年3月底前,梳理并公布第二批事项目录。同时,根据办理事项流程优化工作,适时公布第三批事项目录。

(二)服务提升阶段。整合数据平台、共享资源,建立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提高事项网上办理率。建立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政务服务平台,最大程度便民利企。

(三)建章立制阶段。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巩固“一趟清” 和“不见面”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峰峰矿区群众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改革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改革工作。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区编委办、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政府督查室、区编委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公安分局、区法制办、区国土资源局、区教育体育局、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峰峰管理部等部门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编委办。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制定工作意见,实化推进举措,强化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同时,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乡镇(街道)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强化考核监督。区政府督查室要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访查、验收,对进度较快、落实较好的部门进行表扬;对改革启动不及时、工作推进不力以及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反馈资料延误全区整体工作的,公开通报。

    各乡镇(街道)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区域群众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改革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群众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2.群众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事项目录填报样表

 

 

 

 

 

 

 

 

 

 

 

 

 

附件1

 峰峰矿区群众办事“一趟清”

“不见面”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长:张国群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柴风翔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彭继业  区编委办主任

程万杰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员:武金海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亚军  区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顾丽英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

张大鹏  区国税局副局长

孔志强  区地税局副局长

李学军  区发展改革局主任科员

王晓亮  区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韩守林  区收费管理局局长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峰峰管理部副主任

辛东涛  区国土资源局副书记、副局长

闫增周  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韩军生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易培荣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编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彭继业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顾丽英、易培荣同志兼任。


附件2:

群众办事“一趟清”和“不见面”事项目录填报样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人:        填报科室: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序号

单位

事项
名称

子项

事项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已实现一趟清(√)

改革后一趟清

不能实现的依据

已实现不见面(√)

改革后不见面

不能实现的依据

备注

法定
时限

承诺
时限

年底前(√)

2018年底前可实现(√)

年底前(√)

2018年底前可实现(√)

1

××

 

 

 

 

 

 

 

 

 

 

 

 

 

 

 

 

 

 

 

 

 

 

 

 

 

 

 

 

 

 

 

 

 

 

 

 

 

 

 

 

 

 

 

2

××

 

 

 

 

 

 

 

 

 

 

 

 

 

 

 

××

 

 

 

 

 

 

 

 

 

 

 

 

 

 

 

备注:1.“事项类型”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权力事项、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2.各单位要在表格中,列出本部门的全部行政权力事项、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逐项注明是否是“一趟清”和“不见面”事项。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

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7日印发 

来源:峰峰矿区编办
责任编辑:峰峰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