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峰峰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第[2021]9号设立
发布时间: 2021-12-13 点击次数:?
峰峰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第[2021]9号(设立)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设立登记,现予公告。
1、“峰峰矿区临水镇卫生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峰峰矿区临水镇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弓峰岚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卫生防疫,妇幼儿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卫生院业务培训,接生员业务培训与技术服务,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住所 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路光华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406MB1M39759R
举办单位 邯郸市峰峰矿区卫生健康局
2、“峰峰矿区彭城镇卫生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峰峰矿区彭城镇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刘保军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卫生防疫,妇幼儿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卫生院业务培训,接生员业务培训与技术服务,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住所 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西路20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406MB1M39767L
举办单位 邯郸市峰峰矿区卫生健康局
来源:峰峰矿区编办
责任编辑:峰峰矿区编办